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狼王阿骨打躺在草地上,大口喘着粗气。
他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。
五天,整整五天,他像一条丧家之犬,被陈楚的新军从华天城一路撵到草原深处。马换了一匹又一匹,人瘦了一圈又一圈,身后那面狼头纛早就丢了,不知道扔在哪条河里、哪片树林里、哪座山沟里。
他骑在马上,回头看了一眼,地平线上烟尘滚滚,那是陈楚的追兵。
三天前还能看见旗帜,两天前只能看见烟尘,今天连烟尘都快看不见了,但他知道,陈楚还在追。
那条疯狗,咬住了就不松口。
“七长老,你不是说陈楚的新军只是些泥腿子吗?泥腿子能追着我们打五天?”
阿骨打的声音沙哑,嘴唇干裂,眼睛布满血丝。
七长老骑在马上,脸色比阿骨打还难看。他是大宗师,但大宗师也是人,也要吃饭睡觉。
五天来,每天睡不到两个时辰,马背上打盹,手里攥着干粮,啃一口跑十里。
他的真气快耗尽了,甲胄早就扔了,袍子上全是尘土和汗渍,头发乱得像鸟窝。
他没有回答阿骨打的话,不是不想回答,是没力气。
阿骨打见他不说话,更来气了。
“七长老,要不是你让本王信那群和尚,本王会落到这个地步?
你说什么‘无缺在城中身居要职’,说什么‘城防图是真的’,说什么‘陈楚必败’。
结果呢?
本王五万精锐,打得只剩几千!”
七长老的脸色更难看了。
他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又咽了回去。
能怎么回答?
又不是他想输的。
谁能想到陈楚一个计谋用两次?
第一次钓鱼,钓走了三百嗜血狼骑。
第二次用城防图钓鱼,钓走了五万精锐。
他在江湖上混了一辈子,没见过这样的,纯把对面当傻子,关键对面还真上当。
“你怎么不说话?”阿骨打的声音更大了。
七长老终于忍不住了。
“狼王,老夫能说什么?老夫也不想输。
可你想想,陈楚一个计谋用两次,你两次都上当了。
你不该找找自己的问题吗?”
阿骨打的脸涨成了猪肝色。
“你……!”
“行了。”
七长老打断他,“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。先活下来再说。”
阿骨打咬着牙,不再说话。他知道七长老说得对,现在不是吵架的时候。但他心里憋屈,憋屈得要命。
他是草原的狼王,是十万铁骑的主人,是让大楚人闻风丧胆的蛮族首领。什么时候被人像撵狗一样撵过?
他抬起头,看着远处的天空。天很蓝,云很白,草原一望无际,风吹过来,带着青草和泥土的气息。
这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,是他最熟悉的家。但现在,他觉得这片草原陌生了,陌生得像敌人的领地。
“狼王,前面有条河。”
一个探子策马回来,“过了河,就到了王庭,是咱们的地盘了。”
阿骨打的眼睛亮了一下。
“快,过河。”
队伍加快速度,朝河边奔去。
就在这时,远处传来喊杀声。
阿骨打勒住马,回头一看,一支大楚的骑兵从侧翼冲出来,人数不多,只有几百,但冲得很猛,像一把尖刀,直插队伍的中段。
李顺的眼睛通红。不是哭的,是累的,是急的,是气的。
五天,整整五天,他带着三百兄弟在草原上追,追了五天,一个蛮子都没追上。
不是跑得快,是运气差。
草原太大了,大到几百人在里面像一把沙子撒进海里。
他带着人东奔西跑,总是慢一步。
看见烟尘冲过去,人跑了;看见马蹄印追上去,分岔了;看见一个蛮族伤兵躺在地上,冲过去,死了。三百兄弟,士气越来越低。
有人开始抱怨,有人开始怀疑,有人开始想回去。
李顺没有说话。他知道抱怨没用,怀疑没用,想回去也没用。
他是领头的,他不能乱。
他必须带着兄弟们找到蛮子,必须带着兄弟们立功,必须带着兄弟们搏一个富贵。
他原本只是个教书先生。读了十几年书,考了十几年科举,连个秀才都没中。
家里穷得揭不开锅,爹娘饿得面黄肌瘦,老婆孩子喝稀粥度日。
他实在读不下去了,听说朝廷在招兵,就报了名。
新军训练三个月,他从一个文弱书生练成了后天武者,从一个穷酸秀才变成了新军小队长。
他渴望成功,渴望富贵,渴望出人头地。
他不想再穷下去了!
“队长,那边有烟尘!”一个士兵指着远处。
李顺抬起头,眼睛猛地亮了。烟尘很浓,很大,至少上千匹马。
他策马冲过去,爬上一个小山坡,看见了,蛮族,至少三千人,黑压压一片,正往河边移动。
他们的旗帜丢了,甲胄破了,马也瘦了,但人还是那么多,刀还是那么亮。
李顺的手开始发抖。不是怕,是激动。
三百对三千,十倍之敌。
但他没有犹豫。
“兄弟们!”
他转过身,看着身后那些同样疲惫、同样渴望的脸,“咱们追了五天,一个蛮子都没追到。
现在,蛮子就在眼前。
你们想看着军功从眼前溜走吗?”
没有人回答,但所有人都握紧了刀柄。
“兄弟们,你们是想拼一把,搏一个富贵,还是想庸庸碌碌一辈子?”
他的声音拔高了几分。
“拼一把!”
“干了!不就是死吗?”
“老子这辈子穷怕了!死也要死得值!”
李顺点点头。
“愿意跟我上的,站我后面。我第一个冲锋。
不愿意的,现在就走。”
没有人走。三百个人,全部站在他身后。
李顺拔出刀,刀锋在阳光下闪着寒光。
“三百就三百,谁他妈怕谁!大不了就是死!杀……”
三百骑兵从山坡上冲下去,像一支离弦的箭,直插蛮族队伍的中段。
喊杀声震天动地,马蹄声如雷鸣。
三百人对三千人,十倍之敌,没有人退缩,没有人犹豫,没有人回头。
阿骨打看见那支骑兵冲过来的时候,先是一惊,然后笑了。
三百人?就三百人?
他以为是陈楚的主力追上了,结果就三百人。
他差点被气得一口老血喷出来。三百人敢冲他三千人,拿他当软柿子?
“传令下去,反冲杀!把这三百人给我剁成肉泥!”
他拔出弯刀,正要冲出去。
七长老一把拉住他的马缰。
“狼王,不能打!”
“为什么?”
“万一有援军呢?陈楚的主力就在后面,万一这三百人是诱饵,咱们一回头,正好撞进他的包围圈。”
阿骨打犹豫了一瞬。
就在这时,那三百骑兵已经冲进了队伍。
刀光闪过,几个蛮族士兵倒下;马蹄践踏,又几个蛮族士兵被踩翻。
三百人像一把烧红的刀子插进黄油里,势如破竹。
阿骨打的眼睛红了。
“欺人太甚!三百人也敢欺到本王头上!”
他甩开七长老的手,策马冲出去。
“杀!给本王杀光他们!”
李顺看见了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身影。
狼王,阿骨打!
他的血一下子涌上头顶。
“兄弟们!狼王在那儿!抓住他,富贵荣华一辈子!”
三百人嗷嗷叫着冲上去。
蛮族士兵也冲上来,两军撞在一起,刀光剑影,血肉横飞。
李顺砍翻一个蛮族士兵,又一个,再一个。他的刀砍卷了,抢过一把弯刀继续砍。
身上中了一刀,没感觉;又中一刀,还是没感觉。
他杀红了眼,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,抓住狼王,富贵荣华。
阿骨打也杀红了眼。
他没想到这三百人这么难缠。
不是说大楚的新军都是泥腿子吗?
泥腿子怎么这么能打?
一个个像饿狼一样,看见蛮族就像看见肉,恨不得生吞活剥。
他的队伍被冲得七零八落,不少人打都不打了,直接跑。
“狼王,快走!”
七长老冲过来,一掌拍飞几个大楚士兵,拉着阿骨打的马缰就往河边跑。
阿骨打挣扎着。
“放开本王!本王要杀了他们!”
“来不及了!陈楚的主力马上就到!”
阿骨打回头看了一眼,远处的地平线上,烟尘滚滚,遮天蔽日。
陈楚的大军来了。
他咬了咬牙,跟着七长老往河边跑。
李顺看见狼王跑了,想追,被几个蛮族士兵缠住了。
“去nm的,别挡了老子的富贵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