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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十二金饰(一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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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晋源这几天情绪有点亢奋。

儿子要结婚了, 他穿什么出席婚礼好呢?

遥想当年,他和刘敏娘一开始也是情投意合的。

那时他刚下乡,既不会挑大粪, 也不会耕水田,没几天就被乡亲们嫌弃了。

要么嘲笑他是个臭读书的, 连自己都养不活还读什么书!要么挖苦他不给乡亲们拖后腿就阿弥陀佛了,还谈什么支援建设?

一道道质疑的轻蔑的目光让他浑身不自在, 这时有个清丽脱俗的女孩跑到他面前, 不但手把手教他干活,还总替他把那些攻击诋毁的言论给挡回去。

他怎么能不心动呢?

加上刘敏娘动辄找他讨论古代诗歌,《诗经》里的名篇朗朗上口不说,还能自己动笔写上两首,这让陆晋源觉得, 下乡虽然日子苦了点,但他生命的荒原里到底还是开出了一朵出尘的别致的花朵。

他一头陷了进去,结婚生子, 水到渠成。

可是后来……

后来扬江镇陆续来了别的知青, 他家的这个文艺女青年, 就开始看不上他了。

嫌他做的诗不如新来的那个好,嫌他写的字不如新来的那个潇洒,这还算有理有据, 到了后来, 开始嫌他做的饭夹生, 嫌他洗的衣服不干净。

他冤枉啊,米饭明明都熟透了他不懂哪里夹生了,衣服都洗得发白了他不懂哪里不干净了。

“你是嫌我写的诗夹生吧?”他被磋磨了好一阵子,总算是开窍了, “好啊,舒雷写的不夹生,你找他过去吧!”

刘敏娘一听,气得不轻,指着他鼻子骂:“三年了!你写的文章一点进步都没有!你不思进取!你好逸恶劳!你不虚心向人家学习就算了,还让我去找他?你怎么这呢酸呢你?好啊,我这就去找他!我去跟他过了我看你拿我怎么办!”

刘敏娘本来说说气话的,但是架不住那舒雷就住隔壁,全给听耳朵里去了。

后来……

后来舒雷完美演绎了什么叫一朵楚楚可怜的小白花。

每当陆晋源被骂急眼了让刘敏娘滚蛋,舒雷都会过来解围,一边体贴入微的表示自己能理解刘敏娘好学上进的心,一边对陆晋源无情的捧杀——陆大哥其实很有学问的,只是他的精神内核我们这些凡夫俗子领会不了。

得,一来二去,刘敏娘也觉得自己这座小庙是留不下陆晋源这尊大佛了,毕竟陆晋源写的东西是真的晦涩,她根本看不懂。

她就开始作妖了,天天捧着舒雷的文章大声朗读,一遍不够两遍,两遍不带劲就三遍。

哪怕陆晋源淋了雨发了烧躺那动不了了,她也顾不上照顾一下,还是坐在那里拜读舒雷的大作。

那一晚,陆晋源高烧40c,是他年幼的年仅三岁的儿子陆茂行,冒着大雨跑出去找来了赤脚医生。

病好之后陆晋源就走了,户口落在这里动不了,但是生产队的活不是固定的,他请求调动,去了最脏最臭的猪圈那边。

他还爱着刘敏娘,提不出口离婚这两个字,他怕自己气头上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,所以到臭烘烘的猪圈这里冷静一阵子,想清楚再做决定。

结果……

结果等他有天因为想念儿子回来看望的时候,发现刘敏娘已经跟舒雷同居了。

而他的宝贝儿子陆茂行,被丢在门口空地上,正撅着光溜溜的小腚用泥巴块儿擦屁股呢。

“卫生纸都不舍得买吗?茂行可是你的亲生儿子,你怎么忍心!!!”陆晋源彻底爆发了,跟舒雷打了一架,选择了离婚。

原本是想带着陆茂行的,可刘敏娘想把舒雷养在他们的房子里,他受不了这个窝囊气,就没要陆茂行的抚养权,只为了让宅基地留在他自己儿子手里,只为了找个理由把舒雷轰走。

舒雷没办法,只好自己申请了一块地,跟刘敏娘结了婚。

婚后没多久,才发现小丑竟是他自己。

刘敏娘又觉得另外一个知青的文章好了!

陆晋源曾经经历过的一切,他当做笑话,当做乐子,现在,现实告诉他,他也逃不掉。

舒雷没有陆晋源能忍,孩子还没生下来就开始跟刘敏娘动手打架,后来两个人鸡飞狗跳了几年,也散了。

不过离婚手续都没做,各自玩各自的去了。

还是后来为了回城,舒雷需要单身的身份,才去找刘敏娘谈离婚的事,可刘敏娘恨他恨得牙痒痒,根本不愿意放他走,两个人大打出手,一个进了医院,一个进了派出所。

再后来怎么样陆晋源就不清楚了,他回城了,不关心了。

临走时带上了宅基证,怕刘敏娘什么时候脑子一抽再把儿子的房子拱手送人。

这些年他从没有断过陆茂行的生活费,就算知道这小子当兵了,也还是每个月打一半工资过去。

图个心安吧,还能怎么着呢。

陆晋源叹息一声,把唯一的一张三人合照倒扣在桌子上,失神地望着窗外,心情复杂。

“三哥,茂行要结婚了,要是见着刘敏娘,她再让你作诗怎么办?”陆晓晴觉得自家三哥挺倒霉的。

五个兄弟姐妹抽签下乡,他抽到了。

婚姻不幸福,他遇上了。

二婚原本还算滋润,半路赶上政策变化,又能回城了,只好又离了。

他三哥这辈子,就是一个大写的惨。

还好儿子认他,多少能慰藉一下。

陆晋源被自家妹子问得哑火了,闷了半天才回了一句:“不写!”

写什么写,当初就被写诗给骗了!

什么文艺青年,都是屁,是屁!

婚礼的日子定下后,陆茂行没闲着,又去了趟县城,在县城转了一圈,把最贵最排面的那家万国酒店给定了下来。

“到时候婚宴就在这里办,再包几辆铁盒子,把亲朋好友都接这里吃!”陆茂行太想给自己媳妇撑场面了,婚礼必须豪华起来,奢侈起来。

房秋实锤他胸口:“挣了点钱就飘了是不?这里吃多贵啊!”

“不贵,我都问过了,一百桌也就四五千块钱,吃得起。”陆茂行要让他媳妇风风光光出口恶气,根本不在乎这点钱!

再说了,谁家办婚礼不花钱的?这次去内蒙赚了靠近九万块呢,这年头的物价就这样,高不到哪去,婚宴再铺张也吃不了一万块,怕什么。

房秋实还是有点心疼,四五千啊,她得织好几年地毯呢。

不过她想了想,还是没再说什么,毕竟结婚是两个人的事,这不光是她的面子,也是陆茂行的面子,何况北京的一大家子亲人都来呢,在小村子里也确实有点不够排面。

两人边说边往车站去,路过金店的时候,又见着了王岗。

陆茂行有点意外,这大半个月没见,换人了啊。

上次还是个斯斯文文的小姑娘呢,这次倒好,换了个泼辣的妮子。

爆炸头,虫合蟆镜,喇叭裤,正揪着王岗的耳朵,把他往金店门口拽,嘴里嚷嚷着:“我不信你,我姐都说了这是假的,我今天必须让金店的人验明真伪,你要是敢骗我,我就剁了你的子孙袋,让你再也不能祸害别人!”

王岗一听,急了,忙赔着笑脸哄她。

正说着,眼角余光看到了旁边的两个人,立马闭嘴了,腰板瞬间挺直了,脸上的谄媚不见了,鼻孔朝天,一脸冷漠。

陆茂行觉得这人挺好笑的,懒得搭理他,紧着房秋实的胳膊准备直接走过去。

没想到,擦肩而过的时候,王岗忽然阴阳怪气道:“都跟你说了,是真的是真的!金子是软的你知道吧?你自己都咬过了,咬得动的不是吗?要不你拿我堂妹的婚戒做做比较?她这可是铁家伙,绑儿硬!一对比你就知道谁真谁假了。”

爆炸头一听,还有人用铁家伙冒充金戒指?

乐了,忙凑过来拽了拽房秋实的手臂:“给我看看?”

房秋实立马把手抽了回来,什么人啊这是,神经病啊!

她警惕地看了眼王岗,该不会上手来抢吧?

正生气呢,就听陆茂行笑着在她耳边说道:“媳妇,你看,旁边就是金店,进去逛逛?我正觉得结婚还少了点什么,这下有了!你想,手镯总得给你准备两对吧?耳环也得多买几对,你那几条裙子颜色款式都不一样,要搭配着来。至于项链嘛,你脖子纤瘦,戴什么都好看,咱就买它个七条,一周不重样的戴!”

喂,陆先生你清醒一点,就算你想炫一下自己的钱包,也没必要这么铺张浪费吧?

“还七条呢!我也没长七根脖子啊!到时候都喜欢怎么办,我还都挂脖子上啊?”房秋实不好直接说不要,毕竟红眼病在旁边看着呢,这样说多伤陆茂行面子啊。

可陆茂行却说:“那就都挂着呗,谁敢说你,别人想要还要不起呢,走,进去看看。”

说着就把房秋实往里带,房秋实只好红着脸跟了进去。

王岗见两人真就毫不犹豫地往柜台去了,直接乐了:“吹牛皮也不怕吹破了!不是我瞧不起人,就这个瘸子,能拿得出来一百块算我输!也不怕牛皮吹破了把自己给摔死!笑死人了!”

爆炸头将信将疑,她觉得这对小夫妻的样子不像是买不起的啊,不然这不是上赶着丢脸吗?

她甩开王岗,抬腿跟了进去。

进门的瞬间被晃了眼,只见柜台上一字排开十二只首饰盒子,小一点的方形盒子里是耳环,大一点的方形盒子里是手镯,长条状的里面是项链。

金灿灿的,耀眼夺目,可好看了!

她没忍住,跟过去艳羡不已地看着。

见着一款跟她脖子上款式差不多的,下意识摸了摸,问道:“她那个比我的贵吗?”

柜台的售货员一看,这不是巷子里那家的吗,专门制作仿冒的赝品,用废弃的银饰加工,外面喷一层金色的漆皮骗傻子呢。

光是色泽都不一样,更别说其他了。

她是很看不起这种为了骗女孩子而买假货的男人,心里存了一份同情,便没有拆穿爆炸头,反倒是客气地说道:“我们这里都是知名金器大师的作品,光是设计费就不菲,自然价格贵一些。”

爆炸头不服气,追问道:“那她这个多少钱?”

“我们金店的足金饰品统一售价108元每克,这条项链净重129克,所以售价是13932元。”售货员还是很礼貌地回道。

行了,不用问了,爆炸头一听这个数字就知道不可能了,她脖子上的不可能有这个价。

她现在只剩最后一个问题,她把项链摘下,递给了售货员:“麻烦帮我看看,我的这个是足金的吗?怎么颜色看起来好像跟你们家卖的不一样?”

王岗一听,得,什么也不说了,直接脚底抹油,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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